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2018年5月8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药学院劳动纪律委员会(院发{2018} 4号)。根据5月11日第一次工作安排。劳动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每周将开展一次巡察,重点检查本院教职工劳动纪律情况,药学院(格物楼)教学、科研环境,工作环境及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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