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民族药与中药开发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贵州省药物制剂重点实验室2015年年度考核通知
各科室: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二〇一五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经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对本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为药学院、民族药与中药开发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贵州省药物制剂重点实验室在编教职工。
2、处级干部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处级干部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由组织部负责考核,优秀名单列。
3、专职政治辅导员由学工部组织考核。
4、2015年度参加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填表,由所在部门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5、经组织批准在国内外进修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人员,按考核合格对待。
6、将“三级听课”任务作为考核指标之一推选优秀(行政人员、2015年度在行政岗工作的药学院教师及第二聘期民族药与中药开发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贵州省药物制剂重点实验室聘用人员除外)。
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标准:考核等次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0分—89分
基本合格:60分—69分 不合格:59分以下
四、参加考核人员分为五个大组进行(具体分组及每组推优名额见附件),每组按推优名额推优并将结果与个人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于3月14日交至办公室,考核小组以此为基础最终推选出14名优秀人员。
五、本年度考核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席晓岚 沈祥春 王永林
副组长: 徐贵荣 李勇军
成 员:傅晓钟 黄 静 王建塔 胡艳 刘兴赋
. 药学院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