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药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领导分工作调整,调整后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高秀丽: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保密和外事工作,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院长沈祥春: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科研、一流专业一流学科建设、人事、师资、发展规划、自考及研究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党委副书记王筑山:负责学生、招生就业、共青团、目标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会、离退休工作,协助高秀丽同志抓党建。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分管学生科、团委。
副院长廖尚高:负责教学、教学基地建设、国际交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教学改革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协助沈祥春同志抓科研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分管教科科。
党委委员傅晓钟:负责纪检监察、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李莉:负责组织(党校)工作、协助王筑山同志开展工会、离退休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张敏:负责党建宣传工作,协助高秀丽同志开展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药学院党委 药学院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