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强化该办法可行性,激发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科研动力,2022年12月2日,药学院召开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论证会。贵州医科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付启宏、贵州医科大学学生处副处长陈秋、贵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贲琛、药学院副院长廖尚高、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包欢欢出席会议,贵州医科大学教务处老师孙晓宇、药学院学生科科长万玲曦、药学院团委书记徐冉、药学院辅导员余佳、郭晓玲以及相关老师、2021级、2022级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廖尚高、包欢欢宣读《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讨论稿)内容,各部门领导、老师以及学生代表纷纷发言、积极参与讨论。付启宏指出,该奖学金实施办法旨在鼓励中外班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应提高英语单项、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竞赛奖励金额,激发学生动力。而学业突破奖励,应限定为应届毕业生,勉励学生积极进取、提升自我。陈秋、贲琛针对奖学金实施办法修改提供了宝贵意见,对评选基本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修订,完善办法细节。会上,针对参会老师及学生代表提出的疑问,廖尚高及包欢欢均给予答复,并做好详细记录。经过热烈讨论,《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得以优化,更具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本次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论证会圆满成功。